被罰了738萬-上市設計院違法分包EPC項目
來回顧一下事件經(jīng)過:
2019年11月,南昌金開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公開招標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杭州園林設計于2020年1月2日中標,并于2020年3月12日與南昌金開公司簽訂《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約1.39億元。
2022年11月6日杭州園林公告稱,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杭州園林作為該項目總承包方,存在轉包工程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計1386.49萬元,并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的行政罰款計53.33萬元。本次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金額合計為1439.82萬元。
反擊,杭州園林設計院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了。隨即,杭州園林對一審審判不服,向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2023年12月12日晚,杭州園林發(fā)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送達的《行政判決書》,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經(jīng)開庭審理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本院予以糾正。判決撤銷被上訴人南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洪住建罰字[2022]1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勝訴了。
時間來到2024年2月,杭州園林設計院公司又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出具的《立案通知書》(洪住建立通字[2024]第022號),杭州園林涉嫌實施的金山大道兩側通道綠化EPC項目中存在轉包行為,被依法予以立案,并將開展進一步調查。
經(jīng)過一年多的調查終于在2025年6月南昌住建局再發(fā)處罰告知書,這次金額比第一次少了一半罰700多萬。
2023年,法院已經(jīng)二審判決了,杭州園林已經(jīng)勝訴,2024年南昌住建局卻再次立案調查,再次出具處罰告知書,看不明白南昌住建局這是什么操作。看杭州園林如何應對了,公告中未表示對南昌住建局的處罰提起訴訟。